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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风险管理和舞弊防范

添加时间:2008-07-10


 

通过采取防范性措施减少舞弊,商业纠纷和受到法律合规性查究的可能性,远比事后补救有成效,且能节省成本。

 

甲组

乙组

 

采用5种或以下控制方法的公司

采用5种以上控制方法的公司

采纳专业机构反舞弊建议的公司比例

12%

49%

报告查出舞弊事件的公司的比例

38%

47%

每家公司因舞弊事件造成的平均损失

901,285美元

3,419,151美元

平均花费在处理舞弊事件上的费用

305,227美元

701,832美元

公司为减少舞弊损失而购买保险的比例

28%

47%

受到巨大附带损失和相关管理成本的公司比例

26%

23%

查出的舞弊事件的平均数量

6

10

中金司法《2007年度全球经济犯罪调查》发现,采用更多预防舞弊措施的公司(即乙组) ,其公司内部控制网络能更有效地查出舞弊事件。反之,甲组公司对其自身可能受到舞弊侵害的脆弱性没有足够了解,因而未能从其所经受的经济犯罪中吸取教训。由于这类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较为薄弱,他们所查出的舞弊案件交之乙组更少是意料中的情况。

我们能帮助客户审阅反舞弊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该程序有效减少风险,改进流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服务中包括识别公司特定的舞弊风险,开发并贯彻控制程序,变革运作方式, 以减少此类风险。

这将涉及到下图所示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创造意识:教育和交流

组织方针和程序

 

惩戒性规范

 

内部控制

 

物质与信息安全

 

内部审计

 

舞弊探查

 

报告和监控

 

审阅

 

解决

 

持续维护和复查

 

行业道德行为规范

 

舞弊政策和回应计划

公司面临的舞弊风险不仅来自内部,还来自外部,如与新对象建立商业关系、投资资本项 目或收购在不同司法管辖范围内且当地法规不健全的企业。

我们提供的预防性措施专为那些希望通过舞弊风险评估来管理这类风险的公司而设计。我们审核收购目标、二级包商和代理人、测试其合规程序及是否遵守《海外反腐败法》、《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其他反腐败法案。中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进一步了解我们的服务,敬请登陆:http://www.chinajaa.org(中国司法鉴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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