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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维护司法鉴定秩序两院三部完成文件会签


 

   本网北京8月1日讯 记者于呐洋 从今年上半年就开始运作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会签的《关于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施行前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过反复沟通和协调,近日已完成会签工作。
  据有关人士介绍,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是在当前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展最快的改革之一,具有体制调整和制度创新的意义,从某种角度看,这一改革将发挥示范和借鉴作用。两院三部联合通知的会签,表明了政法有关部门从国家法治建设大局出发,共同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心,对于维护司法鉴定秩序,确保《决定》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严格根据《决定》的要求,在各系统的统一部署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现有鉴定机构及其职能的调整,健全管理机制,规范鉴定活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已经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于9月30日前按照《决定》要求及新的管理体制完成调整工作;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于9月30日前,完成现有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和人民法院名册中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的审核、登记工作,编制统一的名册,并予公告;现有暂未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的各类鉴定机构,可以继续开展相关司法鉴定服务;根据诉讼需要应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的司法鉴定业务和鉴定机构,依据《决定》规定由司法部商“两高”后确定;中央有关部门将在充分调研、协调一致的基础上,陆续制定出台实施《决定》的配套法规和制度,在新的制度建立前,各项司法鉴定业务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司法鉴定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技术标准、执业准则,依法规范开展鉴定服务,确保鉴定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步调一致,严格执行统一部署及相关规定,不得各自为政,确保实施《决定》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进行。
  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专职负责人霍宪丹说,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基本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但他相信,在政法各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界的支持和配合下,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一定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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