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2日,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第75号公安部令,发布《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以下简称《继续盘问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继续盘问规定》是一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相配套,全面、系统地规范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措施的部门规章。它的发布施行,是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执法制度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公安机关正确运用继续盘问手段审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履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继续盘问,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审查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实践中被称为“留置”。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第9条对继续盘问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践证明,继续盘问措施的运用,对于公安机关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时限继续盘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有的设置“留置室”不规范,有的对“留置室”疏于管理,甚至发生被盘问人在“留置室”自杀事故,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定《继续盘问规定》,就是要进一步规范继续盘问的适用对象,严密继续盘问的工作程序,健全继续盘问的工作制度,规范“留置室”(现称候问室)的设置、建设和管理,使公安机关准确有效地适用继续盘问审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预防、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从根本上解决继续盘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护被盘问人的合法权益。
《继续盘问规定》共6章44条,主要包括制定《继续盘问规定》的目的、依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必须遵循的原则,继续盘问的适用对象和时限,继续盘问的审批和执行,候问室的设置、建设和管理,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涵盖了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各个环节。
《继续盘问规定》体现了从严控制适用继续盘问,严密执法程序,减少随意执法空间,维护公平、公正,以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宗旨和精神。例如,由于“违法”的范围很广,既包括违反治安管理,又包括违反其他公安行政管理,还包括违反工商、税收、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因此,《继续盘问规定》根据适用继续盘问的目的——“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结合公安机关的职责,将《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的“违法”限定为“违反治安管理”。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继续盘问规定》第10条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已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适用继续盘问,但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4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对上述人员在晚上9点至次日早上7点之间释放的,应当通知其家属或者监护人领回;对身份不明或者没有家属和监护人而无法通知的,应当护送至其住地。《继续盘问规定》第15条规定:“被盘问人的家属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公安机关实施继续盘问而使被盘问人的家属无人照顾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亲友予以照顾或者采取其他适当办法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情况及时告知被盘问人。”这条规定首次在公安执法环节中明确了照顾被盘问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属问题,以确保其无独立生活能力家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符合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为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继续盘问规定》确立了严密的执法监督程序,并加大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第39条规定,对在适用继续盘问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因违法使用警械、武器或者疏于管理导致被盘问人在继续盘问期间自杀身亡、被殴打致死或者其他非正常死亡的,除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外,应当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民警察予以开除,对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予以撤职,对所属公安机关的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予以处分,并取消该公安派出所及其所属公安机关参加本年度评选先进的资格。”
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狠抓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公安执法活动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使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目前,公安部正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抓起,力争每年解决一批公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一批公安执法制度,规范一批执法环节,整体推进公安执法制度建设。《继续盘问规定》就是其中之一,随后公安部还将陆续推出解决执法问题、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的一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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